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你厂《关于华能上安电厂三期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执行标杆电价的请示》(华能上安〔2008〕34号)收悉。按照国家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华能上安电厂三期工程2台60万千瓦亚临界空冷燃煤机组,自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335元执行。待环保部门对脱硫设施运行验收后,再申报脱硫电价。
二、供电企业的销售电价按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日
发布部门:河北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0日实施日期:2008年04月10日(地方法规)